智能搜索
曾先生-投诉高桥村收取水费问题
信件主题: | 曾先生-投诉高桥村收取水费问题 | ||||
来信人: | 曾崇武 | 来信日期: | 2019年12月27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1912280202 |
信件内容: | 2019年12月28日,江口镇高桥村村委会开始收取所有村民每户10元水费,但收水费的原因未给予公示,现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此收费是否合理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宁陕县:江口镇回复:根据宁陕县农业局和水利局关于落实《宁陕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宁农水发(2019)64号)文件规定,各村制定村级供水管理制度,水费标准不应低于每年每户10元,文件已印发到各村组,该组的组长张富文已将文件进行了公示,并向村民曾崇武做了解释。 |
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宁陕县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19年12月31日 | ||||
评价: |